
没有。宝玉从来没有答应黛玉“非你不娶”,黛玉也从没要求宝玉“除了我,你谁也不许喜欢”——明明知道袭人是“好嫂子”了,黛玉还跟她很友好,就可见一斑。

就是宝玉对黛玉说了“你死了,我做和尚去”,也不过几天,宝玉又对袭人说了类似的话,还是当着黛玉的面说的。黛玉也不以为忤,还笑着调侃“作了两个和尚了。我从今以后,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。”

黛玉很清楚,在那样的社会环境里,她与宝玉的爱情就已经是惊世骇俗了。她不会得寸进尺地要求“一生一世一双人”——顺便插一句,“一生一世一双人”的作者纳兰性德,也在正妻之外,有不止一个侍妾或伴侣。你要责备他花心吗?那不是他的问题,是时代的。

有了上面的分析,我们就可以认为:宝玉在黛玉之外另娶别人(不管是娶妻还是纳妾),并不算辜负黛玉。除非是不娶黛玉而娶了别人做正妻,那才是辜负。
但,如果是黛玉死后另娶呢?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
“比如男子丧了妻,或有必当续弦者,也必要续弦为是。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,便是情深意重了。若一味因死的不续,孤守一生,妨了大节,也不是理,死者反不安了。”小戏子藕官的话,博得了宝玉的激赏,也正是他在黛玉死后另娶的理论依据。

把黛玉放在心里,当成亡妻缅怀;却在现实中,娶了家族需要的女子为妻。这是宝玉的妥协,却并不算辜负了黛玉。
甚至将来出家做和尚,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袭人,一部分是因为受不了宝钗,另一部分才是兑现与黛玉的、那看似不可靠的承诺。

他最终兑现了“你死了,我做和尚去”的承诺。他到底没有辜负了黛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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